先说一个不是很相关的问题吧。曾经在在知乎上回答过这样一个问题:“乱伦或人兽交在不久的将来会被认可吗?”(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49149)我的回答(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349149/answer/14851980)是这样的:
觉得这两者应该分开来说。
一直觉得判断某一事物存在合理性的标准,在于其是否损害他者
乱伦[以下讨论视为双(N)方自愿,如有强迫情况,则应视为强奸],在没有产生繁殖的情况下,是可以被接受的;我所知道的例子有表叔和侄子相爱,这应该没有损害爱他人的任何权益(除非表叔结婚在先,则女方权益受损)。如果有繁殖,我觉得不可接受。将一个有缺陷的生命带到世间,是不负责任的做法,徒增其自身负担。
兽交,无论何时何地我都不会接受,除非人类有切实可行的办法得知动物自身的意愿。动物不会说话,如何得知它是否愿意与人类发生性行为?如何知道它不会因此产生痛苦?因此,兽交,在无法确定当事人(动物)的意愿的情况下,实为不人道的做法。从某个意义上来说,兽交是强奸的一种。
意料之内,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评论说:“动物没有人权,不存在损害他者的问题。”也有人说:“可是動物有動物權。不給動物以權利只不過是現代技術落後而人類非常自私。覺得動物沒有他們的權利是一件天經地義事情的話,視角未免狹隘。”
尽管我们每天都食用者不可计数的飞禽走兽,但我想,这样的举动,最初是一种人类求生的本能;这样的本能,在没有超出合理限度的情况下,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应该被批判的。但这并不代表,人类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滥杀动物,毫无顾忌地破坏生态环境。浅显地说,人类为了活下去,捕杀动物是可以的,但不应该为了利益和所谓的“生活品质”肆意捕杀动物,仅仅是为了得到它们的皮毛(见于各种皮草)、牙齿(见于各种象牙制品)、内脏(见于活熊取胆)等等其它东西。
倘若,有人觉得这些动物死有余辜,活该被人捕杀宰烹,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做出推论,一切因为力量对比悬殊造成的杀戮都是合情合理的?如果人与动物是这样、人与植物是这样,那么,人与人也就应该这样吧?
所以,持这些观点的人们,当一个政权对着你或你的亲人开枪,当你的家园被集体利益强奸而被强制拆迁,当你没有办法受到合理审判就被投入监狱,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却得不到维护等时候,请你不要再说不公平。按照你们的逻辑,这些惨剧都是因为你们的力量薄弱造成的,怨不得没有人手下留情。也许你们会说,动物是动物,人是人,那么人和动物有什么不一样呢?
新闻稿中说,我们在改革的进程中应该警惕既得利益者的阻挠。我一直不太明白谁才是所谓的“既得利益者”。可以后来,我知道了,这个国家的绝大部分人,要么已经是“既得利益者”,要么正在努力成为“既得利益者”这个团体中的一员。
2012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已经截止,父母仍旧很不明白为什么我不去试一试。公务员,这样一种特殊的“工作方式”,被这个国家的绝大部分人所追捧。即便许多人都曾经痛骂过贪官,痛骂国有企业的高福利,痛骂这种不公平的体制,痛骂公务员恶劣的服务态度,但他们转而便希望成为他们原本十分讨厌的人,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无数人曾经“被加薪”,痛骂统计局;现在我们看到,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国家统计局合川调查队业务科室科员”职位成了今年最热门的职位,报名比高达9470:1。
这真是一件无比讽刺的事情。
当无数人都痛恨一种体制,但无数人又同时追逐成为这种体制其中一员的时候,这种体制的改革还有成功的可能吗?这种体制在害人的时候,真的有人会伸出援手伸张正义吗?当你自己收到这种体制侵害的时候,你还能抱怨世界对你不公吗?
所以,也许人和动物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动物遭遇险境的时候,只会拼命地逃跑,以求活命,即便被捕,也听天由命;而中国人,不仅会向施暴的歹徒殷勤献媚,求得自保,甚而伙同歹徒继续侵害他人。
换了个顶级域名 最近还好吗?
恭喜哇,我会常去看看的!我挺好的,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