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有些刺眼的阳光,透过墙上向东开的小窗,斜射进来,在昏暗的空间里拉扯出一跳细长的光斑,四周的墙壁被照得惨白。他艰难地睁开眼睛,眼里噙满了泪水,是阳光太过强烈的缘故么?
他住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这是一幢商务公寓,40层的高度,让一部分对它垂涎的人放弃了掏腰包的想法。去哪儿都不是很方便,而火灾或地震的潜在危险更是让人望洋兴叹。于是你会很惊奇的发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的这幢楼,前19层被密密麻麻地装上了防盗网,而19层以上的窗户却裸露着,房子空着,无人问津。
但是你会发现,最顶层的情况又不一样了。这里有鲜有的生命痕迹,防盗网上摆放着几株植物。当然,你的视力还不足以看清种的是什么。他一个人住在这儿,和他一起乘电梯上楼的人都对他住在顶层颇为奇怪,他只是笑着说顶层视野很好。的确,他喜欢站在落地玻璃窗前,俯视着低处的一切。细如蚂蚁的行人和车辆,星罗棋布的大楼和离他很远的葱郁树木。疾风骤雨时,他会出神地看着那些被风卷起,被吹送到高处的落叶。唯一的不足是远处的一个湖,虽小,却能反射太阳光。他拉开窗帘就能看见,波光粼粼的湖面让他感到很不安。那些光线像是要破窗而入,不啻于那个最底层开电梯的老大妈,恶狠狠地注视着晚归的人,像是要从他们的目光里嗅出他们的行踪,揭了他们的老底儿。
而如果你能看到他,那应该是在黄昏,最后一抹夕阳消失在地平线上的时候。——那时的湖水,平静至极,没有阳光的照射,柔和温润得没有一丝杂质。他喜欢。
<二>
我之所以在这儿描述他,并非想向各位介绍他,他不是会主动和你打招呼、发起话题的人。他的影像慢慢从我的脑海中流出,变成这些并不丰盈的文字,我只是为了证明自己还未忘了他。距离上一次见到他,已经足足有八个月了。
<三>
昨天见到他的时候,他正站在邮局那个墨绿色的大邮筒面前。这么久了,一点没变,还是那么瘦。他长得没有什么特点,从大街上拉十个人出来,有十一个是这样的,牛仔裤和白色T-shirt。我为什么可以认出他来呢?我一直没有答案,只是后来我的同学点破了这个秘密。同学看到我和他走在一起,瞟了他一眼,眼神突然变得冷漠起来,像是另一个人。再次碰见他的时候他问我,那是谁啊,上次跟你走在一起的那个人,他好冷。我恍然。你观察他的后背的话,你可以感觉到他隐隐发凉的脊柱,那样骄傲而忧郁地凸出来。
他正在把一封信投进那个邮筒,依依的动作,像是告别。我走过去,用双手环住他的腰。他居然不动,这个傻子!
我看见你了,你这傻子!
哎……,我突然感到特别泄气。你怎么看到我的。
啰啰嗦嗦的你还是这个样子,我搬了,去我那儿,走。
麻麻烦烦的他不还是这个样子,说话一点余地都没有,我欠他似的。
怎么搬了啊?我就觉着那顶层很好。
那不是废话,你以为我想。
<四>
穿过马路,和一条拥挤的街道,向右,直走,我们停在了一幢破落的住宅面前。我更加纳闷他怎么会搬,这里两幢建筑之间的间距太小,采光极差。我们进了一楼。
可以想见的幽暗。我之所以用幽暗这个词,有他个人卫生习惯的缘故。其实室内并不暗,这样一间小房,塞着他的床、书桌和矮衣柜,全是令人不堪忍受的白色。由此,你可以猜得到他的偏执和顽固。他吸烟,但室内没有烟草味,是一股香味。我找了好久,终于在靠墙的鞋柜上发现了香味的来源,是一盆罗勒。说实话,这东西挺丑,还很不好种。他还是没变,初中时期班上盛行过一段种兰花的时期,种后众人皆言“唯女子、小人、与兰花难养也”,而他的花却开得极致繁茂,令人唏嘘不已。
我拉开一张凳子坐下,他则坐在床上,望着天花板。他就这么喜欢仰视么?我已经记不起有多少次,是他在课堂上,在老师讲得起劲的时候,一语惊人,“老师,你头上,一个蜘蛛。”如此简用字,令老师大为光火,叱喝他上课走神。于是某次一个蜘蛛真的落到老班的头上时,老班怒视着他,全班目光集于他一人。他撇撇眼睛,望着老班上方的天花板,老班连忙退开,以为又有什么在他头顶盘踞着。从此,这便成了老班的一块心病。不过,这也从另一个侧面解释了他先前住在最高层。喜欢仰望的人必定对高处有所追求嘛。
说说啊,你怎么又搬回来了。我对这个问题很好奇,他位于40层的房子我不是没去过。极大的房子,显得很空,屋内简洁。最重要的是有一个阳台,齐腰高,是他追求开阔视野的堡垒。我也很喜欢,只是不敢靠近。恐高让我全身酥软,这般的房子我是不能住的。
他伸手去拉抽屉,掏出一盒烟,打开,抽出一支,凝视片刻,又放了回去,似乎很痛苦地,在抑制某种冲动。我现在想起来,他当时应该会忍不住想哭。他在叙述中有很多次停顿,诸如翻开相册下面是他的叙述,因为本人不善对话描写和记叙,仍旧挑一种比较简单的表达方式好了。
<五>
似乎还没说明他的职业吧,他已经不上学了,他爸是市里一家医院的一名资深医生。因为他爸研发的许多新药和在治类风湿性关节炎上独特的临床治疗方法,家底也逐渐厚实,他根本不用为生计发愁。他辍学的缘故并非是迷恋网络电子游戏,而是他主动跟老爸说要去他爸医院实习,学习经验。这点我可以理解,他从小就对中医感兴趣,特别在植物学方面,定是天赋异禀。最令人感到奇特的是他的自制洗发水,他把自己种的木槿的叶子采下来,捣成浆,班上大部分同学都被他游说使用过,连老师也不能幸免。不过末底的效果还是令大家心悦诚服。
医院的工作倒也安逸,这符合他一贯懒散的性情,只是学不到什么有用的东西。他工作的科室叫做医学影像科,说白了不过就是替人传送X-光片,打印CT扫描成像等。就这样,几个星期以后,他开始迟到早退,在办公室吸烟,把整个CT室弄得乌烟瘴气,最后干脆不来了,窝在家里。我用“窝”字,既有几分羡慕,又有几分钦佩。不过,此科室并非真正缺人手,所做工作人人都干得来,或许也有他爸在医院的地位关系,科室主任并没有明确让他来上班,工资照给。
周末,他把被子抱上楼去晒,难得的好天气。地面上满是用砖块和劣质水泥简单砌成的隔热层,坑坑洼洼的,他把脑袋侧向一边,以防滑倒。太阳其实并不刺眼,只是照射着云朵,反而发出耀眼的白光。他顿时觉得手中白色的被子变成了天空中夺目的云彩,他眯着眼睛,找到一根麻质的晾衣绳。这些多是这栋楼的居民自己给系的,不拿上来晒的话,看似已干的东西在储物柜里放几天就会发霉,发出一股令人恶心的气味。谁也不会担心自己的被子啊,枕头啊会被人拿走。实际上,能在这栋楼里占据一席之地的人都是有钱人,其中的住户还有亲戚关系。诸如,他告诉我,三楼和四楼住着的两个老人是俩亲家,儿女在外,开一家专门供出口的玩具公司。经常一起买菜、泡麻将房、倒垃圾、散步。他又告诉我哪楼住着市林业局局长,哪楼又住着新提名的待选的副市长,而哪楼的男主人又经营着一家盈利颇丰的化工公司。这些人都保持着一种高人一等的尊严,所以这些东西都丢不了,如果丢了,被给予同情的一定不会是失主,而是那个偷东西的人。在这个藏龙卧虎的地方,偷东西的人不啻于打开自家的大门,高声吆喝:各位邻里,我家好苦啊,帮帮忙吧。如果你住在这里,你要做的就是尽量多次地让人看见你开着车子回家,上楼的时候,要让人看见你手里提着的大包小包,最理想的效果是包装袋上还印着“Burberry”、“Chloe”、“Givenchy”的字样。
他把被子晾在绳子上,掸了掸上面的灰尘,一股香味开始四散飘逸,那是他洗完澡后留在身上的沐浴露的香味。忘了说了,他有裸睡的习惯,那是从初中时期开始的。最初人们说裸睡有益健康,可后来被证明那完全是无稽之谈,他的习惯却一直没变。
下楼,开始准备午饭。他的饮食规律真是让人叹为观止:早上吃得很饱,基本上是吃饭;午饭是一杯麦片,加上几块面包,一碟黄油;晚餐就主要是喝酒了。他不喜欢红酒,一直觉得红酒是变态阴郁的人的首选,这不知是什么逻辑。午饭过后他躺在沙发上开始读《蝇王》。说实话,他不喜欢看这部作品。欲望和罪恶人们不是思考了很久了么,却没有什么结果,这让他愈发地觉得这些被人们视为伟大作品的道貌岸然。看了一会之后,他开始打起瞌睡来,似乎有一双手死命拉着他扯进一个洞穴里面。就在他即将进去的时候,耳边突然想起瀑布的声音。他的感觉还算敏锐,一下子跳起身,赶紧冲上楼。这个季节的雨虽说来得快,去得也快,但势力强大。似乎有人在天上往地面冲他的洗脚水,在地面砸起极大的水泡。他背起自己的被子刚要走,突然发现前面的晾衣绳上还有一床被子,也就是说,在他上来以后,还有人上来晾晒过被子,现在大概正往楼上赶呢。他冲过去,一把扯下那床被子,就往楼道里冲。
雨势很猛,他的头发开始往下滴水,整个楼道里全是他的脚印。他慢步踱到家,把两床被子卸在沙发上,门也没关,或许那个晒被子的人会来找他呢。他把全身的衣裤都换了一遍,头发上的水用毛巾吸干,开始站在门口等。他往楼道的小窗望去,雨已经停了,这天气真是难以捉摸。他等了好久,也不见有人来。于是贴了张字条在门外,“丢失被子者轻敲门”。写完之后觉得不妥,有点“贼喊捉贼”的味道。又写了一张“替人暂保管被子一床,主人请敲门”于是关上门,就在湿漉漉的沙发上眯睡起来。
<六>
在此,我想我要打住了。以后的事情有机会再讲。如果可以用几句话总结的话,就是:1.这床被子的主人,一个女孩,自杀了,跳楼的;2.他搬家了,被子归还女孩的母亲;3.他搬家了。
用一首台湾诗人的诗作结尾:
他抱着一床棉被
朝阳光走去
阳光推着一朵白云
向他走来
/
棉被小心翼翼的打开
和风轻轻地吹来
昨夜的梦缓缓地升起
他让一朵白云由手中飞去
/
在天上,他的梦最轻
飘得比童年的风筝还远
【END】